外勞幫老闆送貨的合法如果被逮到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無照開車幫老闆送貨的合法外勞如果被逮到,警察可以開紅單嗎?新竹區監理所表示,不僅可以!就連把車子交給無照外勞開車去送貨的雇主,也要罰喔!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處長唐維德則說,前述狀況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違反了就業服務法,可罰雇主新台幣3萬到15萬元,呼籲雇主不要因小失大。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提醒雇主除了指派外籍移工做政府許可以外的工作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問題,大型營造商承攬工地,下游包商如果雇用逃逸移工,原始包商也一樣會面臨處罰。(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提醒雇主除了指派外籍移工做政府許可以外的工作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問題,大型營造商承攬工地,下游包商如果雇用逃逸移工,原始包商也一樣會面臨處罰。(記者黃美珠攝)

這起案例發生在昨(11)日下午3點半,「阿泰」面臨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的無照開車紅單外,今天還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唐維德獲悉後忍不住替他大喊「實在很冤枉」!

原來,50歲的泰勞「阿泰」(化名)2年前合法受雇來台,在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和博愛南路口某工地打工。事發時,他正開著雇主的小貨車,載著後車斗一堆沒有任何纏綁、固定的木棧板,要送去5、600公尺外,他老闆的另1個工地現場,途中碰到竹北派出所員警。

員警擔心前述木棧板很可能掉落造成交通危險,因此攔檢盤查,沒想到卻意外發現「阿泰」根本沒有國際駕照,身上還散發著濃濃酒味。經過酒測,「阿泰」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2毫克,所以送「阿泰」1張違規紅單,還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他。

有人好奇,來台打工的外勞並非本國人,前述紅單可以開嗎?開了有錢繳嗎?新竹區監理所表示,外國人來台一樣要遵守台灣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不論騎車、開車都要有駕照,所以員警開單告發沒有錯。

但是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4項,汽車所有人把車輛交給無照的人駕駛,也要被處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不等,如果本案確實是雇主指派「阿泰」開車去送貨,那雇主也應該要被罰。

警方調查發現車子是「阿泰」雇主的,沒有失竊。「阿泰」則透過通譯跟警方說,他沒有國際駕照,開車送木棧板「是工作」。

唐維德說,目前國內依「行業別」引進的移工,還沒看過有人要求來台資格必須要有國際駕照。畢竟根據這些行業的工作內容,駕照幾乎都派不上用場,就連營造廠也沒有人要移工持有駕照才能來台,因為他們的工作不在開車。

他說,有些製造業的現場雖需要用到堆高機,但駕駛人必須有堆高機的「台灣證照」才行。就算真的有移工拿到了這個證照,我國法令也不准移工在台駕駛堆高機。

唐維德說,台灣很多雇主容易因便宜行事而違反就業服務法,例如:申請監護工在家照顧老人家,順便讓他們幫老人家洗衣煮飯,這雖是法律所容許,但有人就會自動擴張工作範圍,讓監護工幫全家人洗衣煮飯、照顧嬰幼兒、或是遛狗等,這就構成了雇主指派移工從事政府許可以外的工作,已經違法,會被罰。

同樣的狀況到了大型營造工地,雇主很容易心存「不過是跑跑腿」的念頭,於是讓移工開車去送貨、或臨時去接送其他工人等,忘了當初申請的是板模工、綁鐵工等而非讓這些移工當司機,不知不覺就觸法。此外,這類大型工地往往層層轉包,很多小包受限人手不足,就會暗暗透過各種管道提供打工機會給逃逸的移工。

唐維德說,原始的承包商如果坐視上述現象不管,就等同「非法雇用逃逸移工」,如果真的不知情,但因現場派駐有監工、工地主任,本身就有肩負工地現場安全和衛生管理的責任,所以難辭「非法容留逃逸移工打工」的責任。

而不管是非法雇用或是非法容留,第1次被查獲,原始承包商也會因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而被處新台幣15萬元到75萬元不等。5年內如果第2次被查到就會被移送法辦,最重本刑可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說,新竹縣就曾有某工地1次被逮到11個逃逸移工,結果原始包商1次就被罰75萬元。提醒雇主千萬不要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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